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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大道临时营销中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6-08
  • 浏览: 751 次
  •  金龙大道临时营销中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投资方恩施龙硒置业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设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龙大道临时营销中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项目编号:ESLXZY-2018-004。

    3、项目地址: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

    4、项目规模:金龙大道临时营销中心建筑面积约为:672.5㎡,其中一楼室内建筑面积413.1㎡,一楼外廊面积147.5㎡,二楼夹层111.9㎡。

    5、本次招标采购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等所有设计内容,并按要求完成设计咨询和施工现场设计服务等。

    6、招标控制价:总价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注:投标报价总价应在控制价范围之内,超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7、设计周期:30日历天。

    8、设计成果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及满足建筑方案报批文本及建筑、结构、水、电、暖各专业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

    9、建设单位:恩施龙硒置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担任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营销中心工程设计或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类)负责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投标人自2015年6月份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营销中心工程设计或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在投标文件其它资料中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平台查询记录截图)。

    6、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无犯罪记录函、无不良行为查询记录截图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持投标报名登记表(附件见网页下方)到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路龙凤生态城恩施龙硒置业有限公司合约预算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下午3时。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路龙凤生态城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恩施龙硒置业有限公司。

    八、评标办法: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

    九、招标结果公告媒介

    恩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18-8026038

    电子邮箱:529415560@qq.com

    地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金子路龙凤生态城营销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445000

                                               恩施龙硒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