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湖北省第一个“旅游巡回法庭”落户恩施大峡谷
  • 发布日期:2016-04-12
  • 浏览: 1248 次
  •  4月11日,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旅游委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恩施市人民法院组建旅游法庭,率先在5A级景区恩施大峡谷沐抚办事处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以公正司法、司法便民服务旅游业做积极探索。在全省旅游景区中,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恩施大峡谷是第一个。

    恩施大峡谷旅游巡回法庭,主要受理涉及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旅游交通、住宿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当游客与当地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可第一时间找到投诉点,巡回法庭能够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裁决,为游客解决纠纷;同时,巡回法庭还义务为景区游客和景区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对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为了广大游客,为了恩施大峡谷的发展,恩旅集团、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永彪,在“恩施州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做出郑重承诺:一、景区主动利用旅游巡回法庭的作用,化解景区与游客之间的纠纷;二、安排专人,建立联络景区与巡回法庭的联动机制;三、采取措施扩大巡回法庭在景区的影响力,确保游客有效利用巡回法庭解决纠纷;四、积极配合巡回法庭调查取证,尊重巡回法庭的生效判决。

    恩施大峡谷景区巡回法庭,既是法院司法为民主动服务的体现,也是让景区的商家、游客享受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商家经营规范舒心、让游客游玩畅快放心,打造全国高品质的旅游精品景区。将进一步维护恩施大峡谷景区的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游客的满意度,提升恩施大峡谷旅游整体形象。

    恩施大峡谷“旅游巡回法庭”

    恩施大峡谷游客中心内醒目的旅游法庭标识

     

    恩施大峡谷1号停车场旅游法庭标识

     

    (恩施大峡谷综合办公室  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