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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大峡谷弱电维护保养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 发布日期:2018-12-05
  • 浏览: 984 次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恩施大峡谷弱电维护保养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拟对恩施大峡谷弱电维护保养工程施工承包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1、谈判内容:质量、价格、付款条件、保修服务及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其他内容。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工程地点:恩施大峡谷景区

    4、谈判时间:定于北京时间 2018年1221日上午9 时,请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5、谈判地点:恩施大峡谷景区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6、有关时间或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用传真或其它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7、有关谈判事务的联系单位、地址和联系人如下:

     

    招标单位: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话:      15387273068                 

    人:        尹应常        

       

    第二章 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恩施大峡谷弱电维护保养工程

    项目地点:恩施大峡谷           

    承包期限:一年

    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范围:恩施大峡谷所有弱电系统(景区内监控系统,酒店和索道的监控系统除外;公共广播系统;LED显示屏;景区内各个区域的内外网以及WiFi覆盖,酒店内部网络不在此范围内。)的维护保养工程项目

    2

    招标单位: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大峡谷景区办公区    

    电    话:0718-8819121     15387273068     

    3

    参与谈判单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弱电项目工程施工相关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工程报价方式:本工程招标以不设限方式;大峡谷景区现有监控618路 、广播120余个、LED屏6块、内外网及WiFi覆盖等弱电系统。采用“综合评审法(合理报价、服务水平、技术能力)”决定中标意向单位,第二次报价,按比例总价下浮方式报价;下浮比例以百分比取整。投标时所报的下浮比例在中标后不得调整。

    5

    ̉āā 谈判地点:恩施大峡谷景区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āā 时    间:2018年1221日上午9

    6

    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四份(正本壹份,副本三份)

    7

    响应文件递交至: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20日下午17:30

    9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高分值法

     

    第三章 谈判须知

    1.工程说明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恩施大峡谷弱电维护保养工程项目。

    2.合格报价方的范围

    2.1 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报价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3 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谈判费用

    3.1 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4.谈判文件

    4.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书。

    4.2报价书必须全部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5.谈判内容填写说明

    5.1 报价书按所提供表格格式统一填写。

    5.2投标人的报价书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报价说明

    6.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6.2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实际自行报价,报价书所包含的内容应为每项维护保养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投标人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

    6.3 建设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个投标人的报价书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4弱电系统常用组件清单的报价可作为采购单价的标注。乙方可以补充提供更多维护保养中要用到的组件。

    名称

    序号

    监控系统组件

    型号

    品牌

    单价

    备注

    1

    球机

    DS-2CD7320IW-A

     

     

     

    2

    枪机

    DS-2CD3T35D-I3

     

     

     

    3

    半球

    DS-2CD3335D-I

     

     

     

    4

    光猫

    HG8240

     

     

     

    5

    球机电源

    24V3A

     

     

     

    6

    开关电源

    12V60A

     

     

     

    7

    光分路器

    1*8

     

     

     

    8

    光分路器

    1*4

     

     

     

    9

    led单元

    S50V703

     

     

     

    10

    led单元

    P096H200043A0

     

     

     

    11

    排线

     

     

     

     

    12

    开关电源

    5V60A

     

     

     

    13

    解码卡

    BX-5E3

     

     

     

    14

    交换机

    S2700

    华为

     

     

    15

    光模块

    千兆

     

     

     

    16

    光钎收发器

     

     

     

     

    17

    光纤

    24

     

     

     

    18

    网线

    超五类

     

     

     

    19

    门禁卡

    ID

     

     

     

    20

    门禁主机

    ADR-12

     

     

     

    21

    电插锁

     

     

     

     

    22

    供电模块

     

     

     

     

    23

    仿石头音响

     

     

     

     

    24

    IP功放网卡

    itc

     

     

     

     

    7.报价书的评审与比较

    7.1 评审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书进行评价与比较。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盖章和签字的无效。

    7.2 与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报价书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报价书所报的费率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谈判会后修正。

    7.3 在评审时应通过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资质条件、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7.4企业业绩:投标单位在报价书中要如实提供可信的证明文件。

    7.5弱电系统常用组件的报价可供甲方参考。在有采购需求时,甲方会经市场比较在价、质相同条件下才会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产品。

    8.报价的澄清

    8.1 谈判评审小组有权就报价书中含混之处向投标单位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当场进行澄清。

    8.2 必要时谈判评审小组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出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报价书内容的一部分。

    8.3 投标单位对报价书的澄清不得改变谈判的报价及实质内容。

    9.评审

    9.1 谈判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书进行评估和比较。

    9.2 评审由谈判评审小组根据各个投标单位所报谈判文件及价格综合评议后推荐得分前位的投标人作为签订合同的候选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文件格式、弱电维护保养标准

    一、合同文件格式

    使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维保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对象

    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地址恩施大峡谷景区所有弱电系统(景区内监控系统,酒店和索道的监控系统除外;公共广播系统;LED显示屏;景区内各个区域的内外网以及WiFi覆盖,酒店内部网络不在此范围内。)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第二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20191月1日起,到20191230日止;有效期为 1年。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1、乙方在恩施大峡谷景区安排专人,负责景区监控、网络、广播、有线电视、电子显示屏、光纤线路等的维护,并将相关人员的通讯方式告知甲方。乙方相关人员每周至少五天要在景区,重要节日或大型活动必须有专人坚守,保障各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2、摄像机保养:乙方至少每季度1次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必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雨天等顺延。

    3、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

    4、硬件服务: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硬件损坏或需要更换(所有损坏或需要更换的配件设备都要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或电话确认后方可更换),由乙方提出配件规格型号和报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代购,所并将购买物品单据及时提供给甲方;或者由甲方自行采购。

    5、网络服务:确保甲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6、光纤线路服务:对景区内所有光纤线路定期检查、养护,对于因水土流失等原因致使原来填埋在地下的光纤裸露在外的,应及时填埋地下或采取其他隐蔽方式处理以保护线缆。

    7、LED屏的维护:每月定期检查led屏图像质量、信息传输的发送和接收是否正常,临时故障维修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8、背景广播系统的维护:每月定期对广播系统音频信号调节和功能测试、联网功能测试和与管理中心主机通讯测试;对沿线各个广播点巡查,若有故障及时处理。

    9、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在“摄像机位置”有迁移必要时进行迁移,以及其它没有罗列相关设施的保养。

    10、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宗旨:确保大峡谷景区内所有弱电系统正常运行。

    (一)故障检修

    1)、故障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必须指定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2)、故障修复:前端设备3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

    3)、设备更换:在故障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原则上由甲方更换,若乙方为了应急修复所用的设备应提前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相关费用与甲方另行结算,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

    4)、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6)、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

          (二)维护保养

    1)、摄像机保养:乙方至少每季度1次对摄像机表面进行清洁、除垢,对遮挡“视线”的树枝进行修剪(必要时由甲方出面协调),雨天等顺延。

    2)、系统保养:乙方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1次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时间为每年4月和9月的第一个星期。

    3)、硬件服务:保证硬件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硬件损坏或需要更换,由乙方提出配件规格型号和报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代购;或者由甲方自行采购。

    4)、网络服务: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在“摄像机位置”有迁移必要时进行迁移。以及其它没有罗列相关设施的保养。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满半年后支付费用的50%,合同到期后支付剩下的50%.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0%),按上述约定期限将保养费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七条  驻场

      1、乙方提供驻场作业人员(驻场费用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

    中)。

    2、驻场作业人员职责:派维保人员至少每周5天驻甲方所在地提供保养和抢修服务,保证贵单位的弱电系统正常使用,驻点维保人员常为   人,如有突发情况,必须临时加派维护抢修人员。甲方为乙方维保人员免费提供住宿。

    第八条  权利与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

    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各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为乙方维修人员和维保人员提供出、入方便和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的资料。

    5、乙方必须配备检修、保养工作所必须的工具,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对系统所需的所有配件须常年备货。

    6、乙方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养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不得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下载挪作他用,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与广电、用电、市政、园林等部门工作上的协调由甲方负责。

    8、甲方必须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工作上的便利,并指派专人负责。

    9、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作出故障响应和故障修复的,每次扣100元。对每季度需进行的维护保养工作,每遗漏1次扣1000元。

    2、乙方不得将维护项目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拒绝支付相应维护款并追回已拨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应当妥善保管弱电系统的图纸及相关材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给甲方。

    4、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

    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且甲方无违约的情形下,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弱电系统维护保养,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且乙方无违约的情形下,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因乙方收款前未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或甲方付款进行内部审批程序而耗费的合理时间外),自乙方提出合理支付要求并发出催款通知书之日起超过10日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直到付清应付款项,并有权要求甲方自催告截止日后,每延误一日支付应付金额0.3%的违约金。

    8、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乙方不得进行影响当然系统正常使用的技术加密。

    第十条、其它事项

    1、乙方在维护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按安全生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人身财产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乙方施工时必须与相关方协商配合,搞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法律教育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

    3、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雷击等其它人为因素)造成维护进程之拖延或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无权追究其责任。

    4、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但补充增加部分不得与原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相矛盾,更不得修改其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或增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

    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方:(签章)                  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许可证号码: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一:

     

     

    恩施大峡谷电梯维护保养工程   

      竞争性谈判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格式二

     

    截取挂网公告放入响应文件首页

     

     

    格式三

     

       

     

    致: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工程和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

          2.我们现提交的报价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

          4.如果我方报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

          5.若我方成为成交承包商,我方将按照最终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期:                  

     

     

    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投标人名称)              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格式五: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期:

       致:                     (发包人名称)

                        (报价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务:                             务:

     

     

                                          投标人公章


    格式六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承包商情况介绍 (加盖单位公章)。

    近期经营业绩、本项目相关的案例及其合同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 竞争性谈判评审原则

     

    一、评审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评审小组将对每份报价书的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审查并综合评议。

    2、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要求某一报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某些问题,报价方不得拒绝,否则视为不响应本谈判文件。但报价方所提供的补充资料、澄清或解释不能造成对原报价书内容作实质性的更改。

    3、报价方必须对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

    二、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层4人、计划财务部1人、景区管理部3 人,共8人组成。

    三、评定成交标准

    综合考虑承方的资信、履约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符合本工程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且报价较低的原则确定家成交施工单位。

    四、谈判程序

    (一)、谈判内容:工程质量、配件质量及价格配件免费清单、维保价格及本次谈判所涉及的其他内容。

    (二)、招标编号:AQSC-2018002 

    (三)、竞争性谈判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B及以上资质的,且在湖北省内进行工商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经电梯制造单位书面授权并经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维护保养业绩及信誉,以及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四)、谈判程序

    1、谈判文件发给3家以上合格的施工单位;

    2、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12日上午9     

    地点:恩施大峡谷景区办公区四楼会议室;

    3、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成员与单一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4、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提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

    5、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后,确定排名前名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7、谈判评审文件经恩施大峡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向成交的施工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