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集团动态 > 集团新闻
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剧场灯光控制信号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4-09
  • 浏览: 1001 次
  •  恩施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对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剧场灯光控制信号工程施工承包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剧场灯光控制信号工程。

    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实景演出剧场。(建设内容详见设计文件)

    3、采购编号:ESST-WX201800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内容及投标限价:

    5.1采购内容: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剧场灯光控制信号工程施工承包服务。

    5.2投标限价:肆拾陆万零陆佰肆拾柒元贰角叁分(¥460647.23元)(最高限价)。

    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7、投标人资格条件

    7.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015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维修项目亦可);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未发生亏损;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在谈判响应文件其它资料中提供复印件);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记录截图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8)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竞标将被拒绝)。

    7.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预审及报名方式

    8.1资格预审须携带以下资料

    (1)满足第7.1条中规定的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

    (2)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报名方式

    意向投标人携带第7.1条规定的资料到采购人指定的报名地点领取《投标单位报名表》登记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未报名的投标无效)。

    9、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17时30分

    10、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0.1谈判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0.2 施工图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电子邮箱,由发包人发于该邮箱。

    11、谈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谈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09时;

    投标报名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沐抚居委会营上村马鞍龙游客中心恩施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维修保障部。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636282895

    恩施大峡谷龙船调剧场灯光控制信号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